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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廣東省環保廳獲悉,廣佛交界區域水環境整治問題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取消省級掛牌,轉為由廣州、佛山兩市分別掛牌繼續推進。
交界區域水質反彈,連續兩年被廣東省掛牌督辦
廣州和佛山兩市自古以來共飲一江水。
2010年廣州亞運會過后,廣佛交界區域水質的污染反彈,河涌復黑復臭,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的數據顯示,2013年,廣佛跨界區域12條主要河流、河涌22個斷面中,59.1%(13個)劣于Ⅴ類,按水環境功能區劃評價,81.8%(18個)的斷面未達標。
“廣佛跨界區域水污染整治是全省水污染防治的標尺。"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對廣佛跨界區域水污染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實施跨行政區域聯合整治。
2013年,廣佛交界區域水環境問題被列入省環保廳、監察廳聯合掛牌督辦的重點環境問題名單。一年后,由于未完成掛牌督辦要求的整治任務,又再次上榜2014年省級掛牌督辦名單。
2014年7月31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加強廣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練江、湛茂小東江污染整治的決議》,把督辦廣佛跨界河流污染工作,作為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為了督促解決廣佛交界區域水環境問題,廣東省副省長許瑞生連續兩年召開省政府廣佛跨界區域水污染整治工作現場會,并對廣佛兩市進行約談。省環保廳等部門也加大協調、督辦力度,制定整治方案,組織交叉執法,協調跨界問題,推動聯防聯控。
針對污染原因分別施策
“重污染和低端落后產業眾多,生活污水處理率嚴重偏低,區域內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環境違法行為較為突出,畜禽養殖和面源污染嚴重。"廣東省環保廳廳長李清指出了廣佛跨界水污染原因。針對這些問題,兩市對癥下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廣州市出臺了《廣州市流溪河流域保護條例》,明確2020年前流溪河流域實現交接斷面優于或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等治理目標及相關法律責任,目前流域內已停業搬遷企業400多家。對跨界區域16條河涌實行“一涌一策",開展111個河涌建設項目。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58項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強化執法監管,共向*機關移交涉重金屬排放違法案件26宗。全面整治畜禽養殖污染,已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
佛山全面實施環保“一崗雙責"責任制,對小作坊、企業聚集的村級工業區,推行“一村一策"環境整治。狠抓工程治污,廣佛交界區域河涌整治完成投資19.5億元,建成污水處理廠25家,污水處理能力達128萬噸/天,完成配套主干管網建設843公里。建立“環境大監管"體系,設立“環保*"模式,2014年立案處理企業1747家,罰款金額達5400萬元。
聯防聯治改善河涌水質
要*治理好廣佛跨界的16條河涌,廣佛之間的協調合作尤其重要。
在廣佛同城化暨廣佛跨界河涌整治聯席會議上,佛山市市長魯毅說:“廣佛同城化不僅僅要推進交通、產業方面的同城化,還要強化生活、生態方面的同城化。"
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建華也建議,要將廣佛跨界河涌整治工作納入廣佛同城化聯席會議的重要內容,不僅要問效,而且要問責。兩市需要在政府、部門、“河長"3個層面進行充分對接。
據介紹,廣州、佛山兩市把跨界區域水污染整治作為廣佛同城的重要內容,依托廣佛同城聯席會議平臺,確定了屬地管理結合聯防聯治的機制,簽訂了同城化建設環境保護合作協議,建立了聯席會議、聯合調查處置、信息互通、重大項目聯審和水質聯合監測等多項工作制度。
兩市的區、鎮、街層層建立“河長"制、“段長"制、“涌長"制,建立工作對接機制,開展綜合整治。廣州市荔灣區、佛山市南海區水務部門還就跨界的6條河涌整治統一標準,對同一條河涌,由同一單位統一設計,按屬地建設內容分擔投資;對不同河涌,共同協商統一治理要求和建設標準。
今年6月,廣東省環保廳發文取消了廣佛跨界污染問題的省級掛牌。但是,省環保廳也指出,廣州河涌水質仍未得到*改觀,跨界區域轉型升級形勢嚴峻,特別是白云區鎮村級污染問題突出。佛山河涌沿線截污工程滯后于污水處理廠建設,村級工業園區眾多。2015年起,廣佛跨界污染問題轉為由廣州、佛山兩市分別掛牌繼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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