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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斷我國土壤地下水修復技術所處的階段,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一、技術理論方面
得益于互聯網科技的發展,我國除個別特殊領域外,工程技術上常見和常用的理論與上并沒有什么差距,可以說基本能保持同步。就土壤地下水修復領域而言,結合國情,甚至可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程度的超前。比如在一些基于納米技術的吸附方法與實踐上,我們的理論與成果均獲得了社會的認可。
二、技術應用方面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國家在土壤地下水修復領域畢竟處在起步階段,就算近幾年市場比較熱,工程在增多,充其量也只能算作發展階段的初期,這也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一致。所以,技術的應用主要以引進為主,這就導致不同理念、不同經濟實力、不同工程要求引進的技術參差不齊,技術應用水平差異化較大。導致以上情況發生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我國修復存在重效率輕效益、重修復輕調查、重結果輕過程的理念,使一些項目不得不放棄性價比更高的技術,轉而用“短平快"的昂貴方法,這也是目前zui要命的問題,是某些專家所說我國修復成本高、讓人怯步的根本原因;
二是進入該領域的企業在理念與認識方面還有不足。做得比較好的企業確實有,但,多數企業本是屬于水處理、防水、地勘、工程設計等領域的,在向修復領域轉型或拓展業務的過程中,并沒有真正認識到土壤地下水修復的復雜性,把它理解成是其自身領域的技術方法的簡單復制。舉例來說,場地調查就有別于傳統的工程地質勘察與水文地質調查,不僅要求獲取土層、含水層的常用參數,還需要了解污染物類型、垂直向及水平向分布特征、污染物與介質的物理化學關系等等。施工方面也不是簡單的挖個坑把土運走的過程,其間涉及基于污染物和水文地質條件不同而選取不同的對策。
三、技術研發方面
這方面基本處于實驗室階段,這從科技論文、科研項目成果中也可以看出。有少部分進入了中試階段,但*投入工程應用的鮮見于報端。這也容易理解:我們的發展階段和修復理念決定了現階段廣泛開展工程實踐的條件還不成熟。
四、非技術因素
一些非技術因素會制約技術的引入、應用。
zui主要的是理念,基于土地價值與土地開發目標的需求催生修復項目,作為該領域的項目主要來源無可厚非,但過度強調快速處理有違該領域的初衷,也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功利心會將有序的結構打亂,可能會把這個行業拉入野蠻生長、惡性競爭的死胡同。
其次是政策,我們的國情決定了經濟發展是市場行為,但又不*是,受政策的影響較大。在土十條千呼萬喚未出來的情況下,我們的法、規、策、例均沒有跟上。以《水污染防治法》為例,不給土壤、地下水任何納污容量會導致治理的社會成本普遍上升,有礙于“水十條"的落實。
再次就是市場機制問題,既沒有保護好大企業,也沒有扶持好小公司,這一點中國環境修復網就做得不錯,立足于專業特色,將行業產業做成聯盟,有助于產生。當然希望她能夠再出新招,在扶持小公司上做出努力(不好意思,小編這里插播一下:中國環境修復網推出的“環境修復中小企業幫扶帶工程"和“環境修復創業引路工程"新近上線,歡迎廣大中小修復企業和創業者咨詢報名~)。
zui后,于技術之外再談一點對我國土壤地下水保護和污染治理的粗淺認識。
我國地下水環境管理的當務之急不在地下,而在地上。
首先,我們現在有多少污染源?不清楚,即家底不清;有多少污染風險源也不能有效掌握,即使掌握情況,現在地下水污染風險源的大小也無人能給出個*的確定方法。
其次,國家經濟發展階段也不充許進行修復治理,發達國家搞了30年,燒了許多錢也沒有治理多少,其環境的改善仍是得益于產業轉移帶來的污染轉移,修復也絕非首功。對于土壤地下水污染,我們現階段能做的還是“以控為主",將其污染損害控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當然,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行修復。
廣州綠燁環保設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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