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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 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環境保護部組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六省(市)環保廳(局),以地下水水質異常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為重點地區,以廢水排放量與理論產生量明顯不一致、建有滲坑滲井或旱井的企業為重點目標,全面排查華北平原地區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查處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
這位負責人說,六省市環保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檢查目標、工作重點和工作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涉水企業和地下水環境,綜合整治環境違法問題。40天中共出動執法人員75604人次,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875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余元;另有80家企業的違法問題已經立案,正在履行處罰程序。本次檢查發現有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東14家、河南29家。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將繼續嚴格落實環境違法企業的查處和整改工作,督促企業停止滲坑、滲井排放等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5省(市)將分別公開利用滲坑、滲井排放的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和有關信息,請全社會監督查處和治理情況。環境保護部將繼續組織各地深入排查整治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嚴厲打擊地下水污染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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